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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稽核與運作

一、稽核單位之設置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任免,應提董事會通過,並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其考核及薪資報酬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等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二、公司內部稽核與運作

建舜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 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報告。
內部稽核規程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其範圍包涵公司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的另外管道。
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報告董事長及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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