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本公司退休制度依據我國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包括:
勞動基準法(舊制)年資:採退休金確定給付制員工退休申請: 員工退休金支付: |
員工退休準備金提撥:
本公司依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員工之每年退休金總額,按月提撥儲於員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其不得作為讓與、扣押、抵銷或擔保之標的。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員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條件之員工,依法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本公司即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員工退休金監督:
於民國76年1月起依法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為確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數額、存儲支用、給付等事宜及權益。
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年資:採退休金確定提撥制公司按月提撥6%退休金: 員工個人退休金自提: |